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开封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8年9月29日政协第十二届开封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开封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截至2018年9月28日11时,共收到提案572件。根据《政协开封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第十二届开封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共立案532件,并案处理47件。不予立案40件,其中,转为社情民意信息24件,转为委员来信2件,撤案14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507件,占95.3%;集体提案25件,占4.7%;关于经济建设方面的60件,占11.28%;关于政治建设方面的6件,占1.13%;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142件,占26.7%;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291件,占54.69%;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33件,占6.2%。
总体看,本次会议收到的提案内容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着眼于解决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改善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案内容丰富,建议具体,提案质量较高,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新时代开封更加出彩;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助推我市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大力发展我市大数据产业经济;加强城市国际化建设,提升对外开放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自贸区开封片区创新发展;加强我市停车场及景区周边管理,构建和谐交通解决道路拥堵;加强地名保护,规范我市地名、路名和街道名称;加快解决城市道路积水问题;切实提升我市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加强企业养老统筹监管等方面。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将会同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送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重点提案遴选工作同步进行,经主席会议审定后开展督办。
本次大会提案统计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