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世称包公,是宋代著名政治经济改革家和清官,在历史上极有影响,在民间几乎家喻户晓。京剧唱词“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和电视剧《包青天》主题歌“开封有个包青天”,唱响国内外,影响深远。那么,包公权知开封府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本文予以解读,以飨读者。
一
开封府因坐落在皇宫和中央机构之南,俗称“南衙”,亦称南衙开封府或东京开封府。又因其典治京城,而号称“天府”或“京府”。北宋有3个陪京,也称“京府”。即南京(商丘)应天府、西京(洛阳)河南府和北京(大名)大名府。然而,只有东京开封府才是北宋真正的“京府”,远非其他州府可比。西夏首都兴庆府也曾一度称“开封府”,意在与宋朝抗衡,平起平坐,足见北宋开封府影响之大。
开封府是主管京城的最高行政机关,地位非常重要。如首都治安、诉讼、市政、消防、税收等,都由开封府统一管理。开封府除了管辖京城19厢134坊之外,还管辖京畿地区16个县(此指宋徽宗时期)24个镇。这16个县是开封、祥符、陈留、尉氏、雍丘(杞县)、封丘、中牟、原武(今原阳县)、延津、长垣、东明(今山东东明县)、考城(今兰考县)、扶沟、鄢陵、太康、咸平(今通许县)。其中,开封、祥符两县称为“赤县”,亦称“附廓首县”,其他14县称“畿县”。这16县如众星捧月,拱卫着首都。开封府的政务极为繁重。据宋·张舜民《画墁录》记载,“唐印文如丝发,今印文如筋,开封府、三司印文犹粗且岁易,以此可见事之繁剧也”。开封府印文磨损得十分厉害,每年换一个新印,其繁忙程度可知。
鉴于开封府地位的重要性,“京府大都,万方轨则”,朝廷有“首善京师始”的指导思想。即,善政首先在开封府实施,以开封府为榜样,逐步推向全国各地。因此,选择任命开封府长官非常慎重。“开封府牧、尹不常置,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开封府的最高长官为“尹”或“牧”,多由亲王担任,但不常设,一般只设“权知府”,由朝廷重臣担任。宋太宗、宋真宗、秦王廷美、许王元僖,都曾为开封府尹。由于太宗、真宗即位前曾任开封府尹,故后来任命大臣知开封府时,前边均加个“权”字。据宋·陆游《老学庵笔记》载,“太宗自京尹嗣位,秦王继之。秦王败,但命近属权知开封府,百余年间,非东宫亲王不去权字。意谓尹京师,祖宗曾为之,故人臣不敢居。犹唐太宗尝为尚书令,三百年之间无敢为者,虽郭尚父之勋业,亦避之也”。由此可知,权知开封府的“权”字,并不全是“临时代理”,而内含人臣“不敢潜登先王之位”的意思,即有意回避先王尹京之事。实际上,权知府大多是正式职任,很少临时派遣。宋人在称呼权知开封府时,仍习惯地称为“知府”“府尹”或“京尹”,这既是尊称,也有实际意义。
当时有一种舆论,认为朝廷的宰相和执政官“多从三司使、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御史中丞进拜”,故呼上述四职为“执政四入头”或“四入头”。意思是说,能够担任上述四项职务之一者,就是执政官的候选人,极有希望晋升为宰执。故朝廷选任开封府长官相当严格,要求也比较高,即“开封典治京邑,唯忠信谅直有辞学政事之能者,宜在此选”。首先要忠于朝廷,体谅民情,正直为官,其次要具有学识和文才,还要有处理政务的高强能力。当然,这只是朝廷选任开封府长官的要求标准,实际上选任之官员很少如此,贤能者并不多。在宋代200多位开封府长官中,只有寇准、范仲淹、包拯、欧阳修、李纲、宗泽等数十位受人推崇,口碑较好,可谓凤毛麟角。然而,由于宋代开封府地位极其重要,又确有贤能大臣在此一展风采,故开封府名气极大,在民间有“天下第一府”之誉。
二
包拯,世称包公,字希仁,是宋代开封府尹中最著名的一位,也是社会影响力最大的一位,人称“包青天”。开封府因包拯而名震古今,包拯亦因开封府而传颂千载,可见包拯与开封府关系之密切。然而,近千年来,由于戏曲、小说及电视剧的渲染,包拯与开封府都被蒙上了极强烈的传奇色彩,真假莫辨,有必要予以考释,以正视听。
史载,朝廷任命包拯权知开封府是在嘉祐元年十二月五日。此前,朝廷政治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无德无能的守旧派宰相陈执中下台,由文彦博、富弼入相主政,庆历新政以来的新旧党争趋向缓和,原先因参加范仲淹新政而被贬的官员,陆续被召回朝廷,欧阳修为翰林学士,吴奎为知制诰,政治空气为之一新。欧阳修上书荐举包拯、张环、王安石和吕公著,认为“此四臣者,难得之士也”,宜委以重任。欧阳修赞包拯“清节美行,著在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并说“拯以小故,弃之遐远,此议者之所惜也”,要求朝廷“亟加进擢,置之左右,必有裨补”。包拯此时已外任4年,且因“坐失保任”之小错而降知池州。宋仁宗本来就对包拯的忠直十分赞赏,又有大臣们荐举,终于将包拯由知池州而改知江宁府,召回朝廷,委以权知开封府的重任,作为自己的股肱之臣。
关于包拯具体任职开封府的时间,由于史料记载不一,学界尚有异议,现略为考释。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四载,嘉祐元年十二月壬子(五日)曾公亮由“权知开封府除给事中、参知政事”;同时又载“龙图阁直学士、刑部郎中、知江宁府包拯为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可见,包拯应是接替曾公亮而权知开封府的。
但是,宋《开封府题名记》碑(现存开封博物馆)上却记为:“嘉祐二年三月龙图阁直学士权知”。此处包拯上任开封府的时间与诏命其权知开封府的时间,前后相差约3个月,这是怎么回事呢?
笔者认为,《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载为朝廷诏命包拯权知开封府的年月,而《开封府题名记》碑所载是其到任年月,二者并不矛盾。只是前后时间相距过长,原因不明。然而,作为京府重地,决不会空缺3个月。据《开封府题名记》碑所记,在曾公亮离任和包拯到任之间约3个月之内,朝廷曾有两名官员权发遣开封府,即王珪“嘉祐元年十二月翰林学士权发遣”和钱明逸“嘉祐二年正月翰林侍读学士权发遣”。查包拯上任前后的十任开封知府,只有王珪和钱明逸是“权发遣”,其余八任均为“权知”,看来他们两位确是“临时代理”了,原因是包拯尚未到任。王珪任职在嘉祐元年十二月曾公亮离任之后,约一个月;钱明逸任职在嘉祐二年正月至三月,直到包拯到任,约两个月。
再者,《开封府题名记》碑为宋代开封府重要遗物,所记均为任职开封府的到任年月,只有任命而实际未到任者不在其列。如蔡襄两次任命为权知开封府,第二次未到任而改为三司使,碑上只刻记一次,完全正确。现碑上“包拯”二字,因人们慕其大名,指划日久,已磨泯而不显。据宋代周密《癸辛杂识》记载,“开封府尹题名起于建隆(宋太祖年号)元年居润,继而晋王、荆王而下皆在焉,独包孝肃(包拯谥号)公姓名常为人所指,指痕甚深”,与现碑情况完全相同,这就充分证明此碑确为宋代遗物和包拯任职开封府时间的可靠性,理应以此碑刻为准。
另外,包拯权知开封府从嘉祐二年三月到嘉祐三年六月,实际任职约1年零3个月。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四载,嘉祐三年六月庚戌,“龙图阁直学士、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包拯为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与包拯在题名碑上的离任时间恰相符合。同时,接替包拯权知开封府者为翰林学士欧阳修。欧阳修接任的是包拯而不是曾公亮,也不是王珪和钱明逸,这就进一步证明包拯实际任职开封府在曾公亮、王珪、钱明逸3人之后,也更证明《开封府题名记》碑所刻包拯任职开封府的时间确凿无疑。
三
包拯任职开封府时已经58岁。他做过地方官,也做过京朝官,从政经验十分丰富。然而,开封府长官并不好当,“京城素号难治”,“居者不由以迁,则由以败,而败者十常四五”。就是说,有近一半开封府尹,不仅未能从此升至宰执高位,反而丢官落职而去,原因是京城为皇亲国戚和权豪势要云集之地,这些通天人物往往擅作威福,无法无天,极难秉公究治,弄不好反会遭其倾陷,受不白之冤,这对包拯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考验。
包拯以特立独行、公正廉明著称。他依然故我,上任伊始便兴利除弊,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终于成为传颂千载的“包青天”。其主要政绩如下。
(一)整顿吏治,改革诉讼制度。
开封府旧制,“凡诉讼不得经造庭下,府吏坐门,先收状牒,谓之‘牌司’”。即,凡到开封府喊冤告状的人,不能直接走向大堂向府尹递状申诉,必须交给当值府吏转呈,是否受理、何时审理要等候府吏通知。而府吏往往借此大做手脚,收受贿赂或敲诈勒索。如果诉讼人家贫,送不起钱财,即使递上状纸也如石沉大海,有冤难申。社会上谚语“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即指此而言。再者,由于府吏认钱不认人,可以与有钱有势的被告“因缘为奸”,蒙蔽府尹,造成冤假错案。
包拯对衙门的腐败洞若观火,他一上任立即革除了这项弊政。规定,凡是坐堂日,“开正门,径使(诉讼人)至庭,自言曲直”。也就是允许告状人直接到大堂向府尹递状纸,当面陈述冤情。这样,“民径自趋庭至尹(府尹)前,无复隔阂”,既方便又有利于冤民告状,府吏也失去了从中营私舞弊的机会,长官断案也就容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了。包拯断案“号为明察”,除了他公正无私、执法如山之外,这项诉讼制度的改革也是重要因素。由于诉讼制度改革深得民众赞扬,便演义出“包公倒坐南衙”的一段佳话,意为包拯行事处处与贪官污吏不同,正邪分明,并非真的“倒坐”而将衙门口向北开。这项诉讼制度的改革,看似简单,实际上对于严格执法、公正断案有重要作用,在司法史上具有进步意义。
(二)刚正不阿,开通惠民河。
惠民河,又称蔡河,是当时流经开封城的4条河流之一,其运输能力和排水量仅次于汴河。惠民河从开封西南广利水门入外城,到里城西南城角折而向东,经过朱雀门(里城南门)外龙津桥下直到里城东南角,由普济水门出外城,流向东南,经过陈州、颍州(今安徽阜阳)直到寿春。这条河对开封的经济生活极为有利,每年运粮60万石,“为人所仰”。但是,由于疏导不力,蔡河不断暴涨,威胁京师安全,给军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
包拯权知开封府不久,连降暴雨,蔡河泛滥,比去年更为严重。洪水从安上门灌入,直冒城郭,“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筏渡人”。包拯一面率领军民抗洪抢险,保城安民,一面亲自带人查询蔡河泛滥原因,以便根治。当他确切知道是朝廷“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时,立即果断下令,将所有跨河滩的楼台、花园和水榭,不论何人所建,尽行“毁去”,以泄水势。河道一通,洪水威胁很快解除,京师军民一片欢呼赞叹。事情并不难办,前几任府尹为什么解决不了呢?原因在于他们为了保自己的乌纱帽,不敢得罪炙手可热的中官势族。
包拯疏通惠民河的壮举,保障了京师安全,军民拍手称快;而拆除水榭花园的中官势族却极为不满,又因其理亏,不敢明目张胆地反对,便放刁使奸,伪造地契,与包公纠缠。包拯毫不让步,派人实地测量和验证,无情地揭露了他们弄虚作假、妄图永远侵占河道的行为,并上奏朝廷,对其一一进行惩处,严厉打击了中官势族的嚣张气焰。如此一来,包拯声名大振,“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包拯成了皇亲国戚、显官臣宦闻名丧胆的铁面人物,也成了平民百姓无不知名、刚正不阿的“包青天”。
(三)不通关节,以威严治京。
包拯权知开封府时间并不长,但他将京师开封治理得“令行禁止”,“吏民畏服,远近称之”,其经验很值得研究和探讨。首先是排除干扰,杜绝“走门径”等不正之风,依法治京。包拯办理公务,“至于干请,无故人亲党,一皆绝之”。即,谁要向他“通关节”“走门径”,不论亲朋故旧或者高官显宦,一律严加拒绝甚至当面折辱其一顿,以绝其私念。故人们称他“知开封府,为人刚严,不可干以私”。民谚云:“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无论何人,欲要徇私而向他“有所关白”,他便当面“折辱人”,毫不留情面,真可谓“铁面无私”。包拯如此依法治京,怎能不“令行禁止”“一派清肃”呢?
其次是亲自判案,明于公断。本来,一般案件都是由司录司或左、右军巡院审理,不必由府尹亲自处理。但包拯不然,上述机构审结后,他还要亲自过堂复审,以免有误,尤其是改革诉讼制度后,诉讼人可以直接向他递状并当面陈述就更是事必躬亲了。这样,几乎是大小案件都问了。据史料记载,有几件小案他断得极为明敏。如,两个酒友饮酒,一人趁其醉昧了对方的金子,对簿公堂。包拯一边审理,一边派人暗自去家找其老婆,佯称其丈夫已招认,让来取金子。他老婆信以为真,拿出了金子。包拯在大堂上将金子一亮出来,那人马上低头认罪。还有一平民告某大官借其家宝物不还,包拯在状上批示“速偿还”。可是,平民找到那位官员要宝物时,此官员竟置之不理,仍然耍赖。包拯马上派公差持开封府文牒传讯被告,这位大臣见包拯动了真格,立即将宝物归还原主。
最后是严厉打击为非作歹的泼皮无赖,维护京师治安。包拯以威严震动都下,人称“包孝肃尹京,人莫敢犯”,足见其成效显著,京师太平。但是,这也招致了一些横行霸道的地头蛇和抢劫犯的不满,他们企图给包拯点颜色看。一次,京师失火,包拯正指挥军民紧急扑救,突然出现几个不三不四的人,提着水桶向包拯反复请示:“取水到甜水巷呢?还是到苦水巷?”他们轮番纠缠不休,耍弄包拯。包拯细心观察,见他们挤眉弄眼,一个个鬼头鬼脑,知道是一批小恶棍,故意来捣乱的,便立即命侍卫将其中一个领头的抓起来,以破坏救火罪当场斩首,其余歹徒抱头鼠窜而去。这是包拯唯一的一次先斩后奏案例,而且是在紧急情况下的特殊处理。由于包拯治京极严,无赖歹徒不敢胡作非为,更不敢以身试法。因此,京师治安大为好转,社会秩序井然,“一派清肃”。
四
包拯权知开封府至嘉祐三年六月,迁官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即御史台长,朝廷最高监察官)。他主持开封府虽然只有一年多,却是一生中最负盛名的时期,“包青天”“包龙图”“包待制”等几个响当当的美称,即由此而得,传颂古今。继包拯之后权知开封府者,也是一位德才兼备的正直人物,即翰林学士、文坛领袖、政治改革家和清官欧阳修。包拯和欧阳修先后相继权知开封府,前者以威严震动都下,后者以宽简誉满京师,两人治理各有千秋,人皆称颂,传出一段“包严欧宽”的佳话。
所谓“包严”,指包拯以威严治京,刚直不阿,铁面无私。不论是贪官污吏、地痞豪强,还是显官巨宦、亲朋故旧,他都违法必究,予以惩治,绝不允许“通关节”“走门径”,有如“铁面阎罗王”。人谓其“笑比黄河清”。就是说,要想见到包拯的笑容,除非黄河变清,可见其威严十分出名。
所谓“欧宽”,指欧阳修以宽简治京。欧阳修是文章宗师,为人正直而忠厚,誉满朝野。有人知道他崇尚宽简,便问他:“前政(指包拯)威名震动都下,真得古京兆尹(京城长官)之风采,公(指欧阳修)未有动人者奈何?”欧阳修答道,“凡人才性不一,用其所长,事无不举;强其所短,势必不逮,吾亦用吾所长耳”“闻者称善”。欧阳修治京,政务注重简便易行,顺理成章,不搞繁文缛节,以便民利国为原则,扶正怯邪,赏罚分明。结果,欧阳修与包拯殊途同归,也将京城治理得很好,“民安其不扰”“吏民称便”。
有人见欧阳修治京十分成功,又问他:“为政宽简,而事不废弛,何也?”欧阳修答道:“以纵为宽,以略为简,则政事弛废,而民受其弊。吾所谓宽者,不为苛急;简者,不为繁碎耳。”他的回答中肯而在理,令人悦服。《宋史》赞欧阳修:“承包拯威严之后,简易循理,不求赫赫名,京师亦治。”
“包严欧宽”对后世影响很大。清代开封知府刘书元在《包欧二贤祠碑记》中写道:“二公(指包拯与欧阳修)之性情虽异,而辅世匡时,安民察吏,其公忠之心则一也”“皆功勋昭著,照耀古今”“为官者皆宜奉为准则”。后来,历代开封府,都在其照壁两端各建一个小牌坊,左书“包严”,右书“欧宽”,表示对包、欧二位先贤的敬仰,并作为自己从政的楷模。从金元以来,开封府内都建有包公祠,至清代改建为包欧二贤祠,还在祠堂的东偏院安置发审局机关,以便在承审官断案时向包、欧二公学习。并要求“严而思包严之道,宽而思欧宽之由”,以包、欧二公为榜样,公正无私,依法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