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至1957年,我在开封市委、市政府机关工作,当时的机关作风给我留下美好印象,许多事情仍记忆犹新,现在把它写出来,对弘扬我们党的光荣传统或许是有益的。
1952年5月,我在“五反”委员会财经组工作,组长是安道平,组员有我、张丰年等。一天,领导通知我去见副市长姜鑫。这时“三反”运动正是高潮。我见姜鑫同志,他对我说:组织决定你调市政府人事局工作,人事局刚成立,那个工作很重要,你去吧。我当时是新青团员,马上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分配。于是,我带着行李,从“五反”财经组到市人事局报到。报到时差一点闹笑话,因为市政府后楼上住的是“三反”运动重点人住的“老虎洞”,市属不少机关的所谓“老虎”到市政府集中也带着行李,有的见我带行李到市政府院里去,还误认我是“老虎”,到人事局报到后才明白过来。
领导手把手教我起草公文
过去,我没有在机关工作过,在农村区里工作也经常下基层,全凭两条腿一张嘴,轻易不动笔。有时动动笔也只是用巴掌大的纸写个简单信,根本不搞什么正式公文。因此,我也从未起草过公文。
到市政府人事局工作后,情况大不同,不仅有上下班时间,星期天也休息,机关作风和农村基层完全是两个样。特别使我纳闷的是处理公文。向外发文,得经过主办人起草,部门负责人核稿,机关主要领导者签发,然后再打印(或刻印)登记用印盖章,最后还经收发室登记发出。
我记得当时的河南省政府人事厅厅长是赵文甫,副厅长是王子谟,开封市政府人事局长是朱芳年兼,副局长是张宗谦。有一次领导让我写一份报告,写什么内容现已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以人事局的名义向省人事厅写报告。我用公文稿纸,在上边像以往写信那样进行起草。等到张宗谦副局长签发时,一看不行。张局长把我叫到他的办公桌前,一没批评,二没责怪。他伸手掂一支木椅,先让我坐下,接着他将我起草的公文稿,展在桌上,先讲应如何起草,包括内容、格式、语言、标点符号等,而后就帮我一字一句地进行修改。最后,我记得是抬头顶格写上谨呈厅长赵,副厅长王,落款是兼局长朱芳年,副局长张宗谦,以及某年某月某日。
现在,我回忆起这件事仍然是心潮起伏,十分激动。因为,我感觉当时领导机关的工作作风是那样的融洽,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是那样的亲切,而没有丝毫的官气。
市长在门口收入场券
我在市政府人事局工作时,人事局的办公地址,就是现在北土街刘少奇纪念馆西楼楼下。市政府机关院内,除市府办公室外,还有民政局、人事局和财委等。
当时市政府机关的作息时间是:早起后先跑步,接着是理论学习一小时,再吃早饭。白天上下午上班八小时,晚上自由活动。理论学习是必须坚持的,不管你在机关内或在机关外住,早晨学习都得按时到。学习内容由市委宣传部指定。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人,经常给干部作理论学习辅导报告。当时,听辅导报告一般都在人民会场,因为人多会场太小了容纳不下。听报告的入场券是市委宣传部刻印的。有一次,我们市政府的机关干部一大早步行到人民会场听报告,到人民会场一看,站在门口收入场券的竟是市长刘玉柱和市委宣传部的同志。我当时就猛一愣,感到突然。心里想着,刘市长不仅比我们起得早,去得早,当市长还放下架子做一般干部的工作。诚然,刘市长的平易近人作风不仅表现在这一点上,就是在市政府机关内也深有体会。前边提到市政府机关晚上是自由活动时间,就是在这个晚饭后的短暂时间,他总是向我们这些一般干部打招呼说:“走,上街溜溜。”于是我们这些一般干部就跟着他有说有笑地步行到南土街,最多到鼓楼街东口转一圈。
刘市长的爱人叫蒋敏,他们的独生子叫小敏,已五六岁了。一次在上街溜时,突然有同志问:刘市长,小敏那么大了,你们怎么没再添小孩?刘市长诙谐地说:“可能蒋敏的内部零件坏了。”这种高级干部和一般干部平等相处,就如一家的风度,对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彼此之间团结协作起到无声命令的作用。
严格要求 实事求是 廉洁奉公
“三反”运动中,市政府三楼“老虎洞”的所谓“老虎”,经过甄别定案都没什么大的问题,最后都恢复了工作,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只是极少数。然而在最后每个人写“三反”学习小结时,则是要求极严格的,并且毫不留情的面对面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我记得很清楚,当时谁用公家信纸信封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写信,必须作认真的自我批评并写进个人“三反”学习小结中,我本人也是这么做的。有一次,市长带着孩子坐公家的汽车到禹王台公园去玩,也被揭发批判,市长还公开作了自我批评。
“三反”运动后,机关节约的风气大大兴起。因为“三反”就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所以,市政府机关内处处讲节约,连信封信纸与普通用稿纸也尽量俭省。我记得我们人事局的干部个人“三反”学习小结,是用旧社会国民党没有用完的印花税纸写的,我个人的“三反”学习小结就是写在一面发青一面发暗红色的印花税票纸上,至今仍保存在我的档案之中。为了节省信封,人事局采取两个措施,一是将外单位来信使用的旧信封,我们利用业余时间把它翻过来再用浆糊粘成新信封;二是用旧报纸裁剪糊成信封。这样一来,除向外地发信用正式信封以外,市内信件一般都用“自制”的信封,从而为国家节约一笔经费开支。
“三反”后,接着就是大批提拔干部和调整工资。在进行这些工作时,人事部门既坚持德才标准,又处以公心,同时对自己严格要求。“三反”结束不久,市委组织部在市干训班办了一个被错打成“老虎”的干训短期学习班。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刘鸿儒主持。结果,参加学习的同志集合在一起,因都是在“三反”中受了委屈的,所以他们到一块,文件报纸根本读不下去。他们不约而同,发牢骚讲怪话甚至骂人。刘鸿儒同志将班内情况向朱芳年如实汇报后,朱芳年部长坦然地说:“就是叫他们去牢骚的。肚里气出来了,工作就有心做了。”不仅如此,对“三反”错打成“老虎”的同志,只要符合德才兼备原则,照样提拔,甚至个别优秀干部还越级提拔。如市民政局一位科长叫王寿长,曾错打成“老虎”,本人一直表现很好,“三反”后越级提拔为民政局长(民政局一度改为市政府民政科,任正科长)。不久,开封市回族自治区成立,王寿长调任该区区委书记。党组织这种实事求是精神使人们很受感动。与此同时,人事局对自身的干部要求更严。有一件事至今使我难以忘怀,即韩金唐同志的定级问题。金唐(开封市政协原副主席)当时在人事局任办事员,按其德才条件,定办事员最高级23级是完全够格的。为了避免其他部门攀比,最后给金唐硬是压低一级。这样,有些想张口要多提一级的也就不吭声了。
对干部及其家属生活关心备至
我在市人事局工作时,由于身体素质不是太好,加之当时工作学习比较繁忙,经常晚上加班看书,造成脑神经衰弱,胃也消化不良,身体逐渐瘦弱。这种现象引起了局领导的重视。当时市政府有两个伙,一个是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局长的小伙,一个是科长及一般干部的大伙。很自然小伙上饭菜调剂的好一些。我是一般干部当然是吃大伙的。
可是,我做梦也没想到,人事局副局长张宗谦同志一天找我谈话,要我去搭“首长伙”,并且说已经联系好了。我心情十分激动,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推辞说我不去,不好意思到“首长伙”上吃饭。张局长很严肃又很耐心地说:“去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好对工作更有利。”就这样,我搭上了“首长伙”。
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我在人事局工作了二年多,1954年4月组织上决定调我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工作。领导上和我一说,我马上就表示:不想去。可是,自己是共产党员,得服从组织分配呀!于是我怀着很不愉快的心情到组织部去报到。一到干部科,接待我的是薛清海同志,他十分热情,马上带我去行政科买了饭票,又帮我领了中共开封市委员会机关圆牌证章,还别到我胸前。而我原来戴的开封市人民政府人事局证章就是不摘下来,最根本的是不想离开市政府人事局。后来,张宗谦同志和我谈话,从晚上8点谈到12点,才勉强想通了,行李也搬到市委大院宿舍去了。
我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科主要是做内勤工作,管理党刊和干部档案以及办理干部提升调动的任免手续等。当时的党刊有《中南通讯》(中南局内部刊物)、《组织工作》(中央组织部内部刊物)、《纪检工作》(中纪委内部刊物)、《河南通讯》(河南省委内部刊物)。前三种是供县级以上干部看的,后一种是供区级以上干部看的。我管理这些刊物,有得天独厚的学习机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朱芳年,有时晚上到我们科内看看,见我们这些年轻人总少不了一句话:“你们要好好学习。”因此,在干部科工作对提高政治思想和政策水平是比较快的。与此同时,个人的党性和党的基本知识修养也是与时俱增的。这是领导上对干部政治生活关心的结果。
我到一个新机关,少不了要写信告诉农村我家庭的父母。我四月到市委机关工作,立即往家里去了一封信,五月份我父亲从农村来看我。父亲到机关后,市委机关当时有几张闲床专供干部家属探视用,我安排他老人家住下。不料中午吃饭时,炊事班大师傅喊我,要我去端炒好的两大盘菜,其中有一盘是炒鸡蛋,至今我记得很清楚。谁交待炊事班炒的,我也不知道。当时身为老贫农的父亲和我本人,受到如此深厚的礼遇,心里都有说不出的感激之情。不言而喻,很明显是市委组织部交待的。因此我也深感党组织的无限温暖。1955年秋冬之交,我祖母在农村病逝,家里恐怕影响我的工作,待祖母殡葬后才写信告诉我,这件事也被组织部、党支部知道了,主动补助我20元人民币,使我感动得不知说什么才好。
对自己机关干部,组织上是如此关心,对其他干部也是如此。我记得1956年回族自治区委书记王寿长给当时的市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张长江同志写一封信,讲到他的家乡河北省某地受水灾,住房也泡塌了,未提要救济。
可是,张部长见此立即批示给王寿长解决150元安家费,此事交我办理,我记忆犹新。后来听王寿长同志说,组织上解决的钱差不多够他的家盖三间草房。对党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市委书记向干事表示歉意
党委管理干部是党中央确定的一个基本原则。1954年邓小平同志任中央组织部长以后,实行了干部的分部管理,即由原来组织部管理改为市委各部都来协助市委管理干部。组织部协助市委起综合作用。1955年,朱芳年部长交待我:今后报市委讨论的干部任职,事前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然后再写出文字材料分发给市委各个常委,以便他们思想上有所准备。这是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当然照办无误。
有一次,给龙亭区配一名正区长。我提出名单,经科长同意后,去征求有关部门领导的意见。谁是区长的有关领导呢?当然是市长。长期缺区长的龙亭区,市长早想叫配上区长。我把拟任区长名单的基本情况向市长姜鑫征求意见,姜市长一口答复:同意。可姜鑫又是市委第一副书记。后来,我写了向市委提议拟任区长名单的情况并说已征求姜鑫市长同意,打印后送到市委常委和书记那里。市委书记陈冰之同志见此报告后,感到不太合适。还在报告上批了一段文字,待我去取报告时,他对我发开脾气了。大意是市委常委对市委任命干部的意见应由他主持召集会议来商量,你把市委第一副书记同意的意见都征求过了,我还怎么在常委中研究?还签个陈字。我伸手去接他批文字的那个报告时,他又把他写的那一段用铅笔写的文字撕掉了,只剩个陈字。但他嘴里说的我都听到了。我当时向陈书记解释:这是朱部长交待的常委意见,我是按常委意图办的。陈书记没再说什么。
到中午下班去伙房吃饭时,我路过“首长院”门口,正好碰到陈书记从院里走出来。他看见我,先笑了笑,然后说原来常委研究的报批干部手续交待不太全面,以后改进,我朝你发脾气也不对,希望不要在意。我心里本来有点委屈,心想我按常委意图办事,反而挨批,可是经陈书记一解释也就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