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降低金融体系运行风险,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降低农村非法集资案的发生率,改善城乡面貌,增进社会和谐。我市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发展和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大力推广“一平台四体系”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各项工作正陆续展开。为推进我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切实改善金融环境,提高民生幸福指数,民建开封市委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度调研,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普惠金融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干部知识和素养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金融形势。部分县区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对普惠金融的认识还停留在金融扶贫、对贫困户贷款、政策性贷款等比较狭窄的层面,站位不高,思路受限,影响推进速度和力度。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意识还比较淡薄,老百姓对普惠金融的认识更是表面和肤浅。
(二)专业人才稀缺。企业、农户、个人等信用和基本信息的搜集与录入在普惠金融推进中占据重要地位,但目前很多信息的搜集与录入需要人工完成,工作量非常大,单靠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本无法完成工作。另一方面,县里金融从业人员非常有限,金融人才稀缺,普惠金融宣讲人员严重不足。
(三)部门间联动不足。普惠金融的推进需要地方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和联动,仅依靠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人民银行很难动员和调动各职能部门深度参与此项工作。以征信大数据为例,商业银行所需的、快速更新的行为数据,大部分沉淀在水、电、税务等各部门,目前还无法有效集中和利用。
(四)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还需整合提升。一是“普惠金融一网通”里适宜的金融产品比较少,相比微信、支付宝等,传播度和影响还很有限。二是以人民银行主导、地方政府支持设立的普惠金融服务站,与各家商业银行设立的惠农(或助农)支付点缺少整合,一些服务站点业务量过小,造成人员和设备浪费。
(五)普惠金融的成本收益不对称。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成本主要由金融机构来承担,而收益则是社会化的。由于普遍存在成本高、风险大、补偿低等问题,这种成本收益的不对称,将影响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发展和商业银行推行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发展普惠金融,政府前期的分担与参与不可或缺。为此,政府部门应加大普惠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和高校合作,开展“普惠金融知识讲堂”系列活动,培训地方干部,培养地方金融人才,提升干部金融素养。二是加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与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乡镇设立的自助设备、营业网点、便民设施作用,将金融知识融入社区讲座、农村信息公开栏和校园课堂中。三是与金融专业高校合作,组建青年志愿者队伍,深入乡村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活动,让农民了解金融知识,学会运用金融产品,获取金融福利。四是通过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电视等多媒体渠道,向公众宣讲普惠金融知识,加大金融宣传教育力度。
(二)强化人力保障。多方动员,挖掘潜力,保障普惠金融工作顺利推进。一是以扩编、政府购岗等形式,充实地方金融服务工作人员。二是加大与商业金融机构和高校合作,以挂职或驻村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借力推进地方普惠金融发展。三是与高校合作,以大学生暑期活动、课程实践、专业实习等形式,动员高校学生参与普惠金融信息采集、整理和录入等工作。
(三)加快地方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地方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多部门联动,推进智慧县城建设,集中大数据资源,降低信用信息使用成本。三是依法合规采集企业、农户信用信息,加快建立多层级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投资,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率,改善农村支付环境,获取和积累经营主体行为数据。
(四)优化完善普惠金融服务网络。一是深入研究分析农村现有各类金融服务站点的空间分布、业务总量和各村人口、产业发展等之间的关系,为普惠金融站点设立提供参考。二是整合商业银行的各类代理服务点和普惠金融服务站,完善代理模式,集成优化站点功能,实现一站或一点代理多家商业银行功能,减少低效率服务站点。三是加大产品研发,丰富“普惠金融一网通”的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平台影响力和实用性。
(五)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创设条件、完善环境,加快普惠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一是主动引进金融科技公司,丰富地方金融服务供给主体,探索普惠金融商业运作新模式、新业态。二是完善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益的确权、评估、登记、交易等操作规范,为农村产权抵押处置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三是在有效防范风险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依据地方产业特点、资源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